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林业产业工作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表彰会议上,我市5个先进集体和13名先进个人获得表彰,受奖总数位居全省首位。济宁市林业局及微山县林业局、邹城市林业局、金乡县林业局、曲阜市林业局荣获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0年全面铺开。我市林改严格按照中央、省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因地制宜、依法规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按时完成了任务,创造了富有济宁特色的林改模式。全市共完成集体林改面积170万亩,超额完成了市、县两级政府119万亩的签状任务目标,发放林权证17602本,股权证92000本,确权发证率达到100%。兖州市林网“联户发证”创造了平原地区林改的新模式,全省平原地区林改工作经验座谈会在兖州召开;嘉祥县“沟路渠利益调整分配”的黄垓模式,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平原林网发展的林粮争地问题,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林改实践100例;邹城市林改实行模板化推进,多措并举办“铁证”以及公益林实行股份制改革、严格权益保障机制的成功做法,探索出了山区林改的规范模式;微山县因地制宜,大胆创新,趟出了老合同规范审查及湖区林改的新路子;金乡县农田林网全面推行树随地走、均林到户的改革办法,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全面完成,使170万亩集体林地成为农民群众自主拥有、自由支配的资产,做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专业合作社建设等各项配套制度陆续出台,农民群众植树造林和发展林下种养、经济林果、苗木花卉、林产品加工等林业经济的热情空前高涨。林改以来,广大农民在大力栽植特色林果、苗木花卉的同时,积极发展林下种养,全市新发展特色林果17万亩、苗木花卉40余万亩,种植以金银花、桔梗等中药材23万亩,发展鸡、鸭、猪、兔等养殖基地2万亩,有力促进了地方特色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收入增加,实现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和国家得绿、农民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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