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上午,被授予“人民满意好法官”、“普法工作先进个人”、鱼台县法院的办案能手朱志家属一行,在鱼台县法院相关人员的陪同下,领取了因公牺牲法官特别补助金10万元。
朱志同志生前任鱼台县法院王鲁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他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来,主审的2000多起案件中,无一发回重审、改判、超审限和上访缠诉案件,80%的案件都是以调解方式结案。他扎根基层,心系群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多次被县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并先后被县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官”、“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和“普法先进个人”。2010年6月15日,朱志终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倒在了自己热爱的审判岗位上。
一年多来,省、市、县各级法院对朱志的先进事迹开展了一系列表彰学习活动,并对其家属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慰问。市法院还组织了先进事迹报告团进行了巡回演讲,有力地感染和鼓舞了广大法官及其他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今年7月,市法院成功为朱志家属争取到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发的因公牺牲法官特别补助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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