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晨报全媒体记者 姬连庆 通 讯 员 曹景俊 房伟
户籍在张店区或淄博市高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下周起可以领取供暖补贴了。20日,记者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淄博中心城区低收入群体2011年度取暖补贴将从10月24日开始发放,户籍在这两个区的失业和下岗人员每人可以领取313元的取暖补贴。
据了解,户籍在张店区或淄博高新区的以下人员可以领取取暖补贴:已宣告破产企业未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金的下岗人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未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原市属、张店区属、高新区属企业正在领取失业金,或领取完失业金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发放标准
此次供暖补贴发放标准为:对中心城区低收入群体的供暖补贴实行定额补贴的办法。城市低保对象按户补贴,每户补贴626元;失业和下岗人员按人补贴,每人补贴313元。
此次取暖补贴发放时间为10月24日-31日,每天9:00-12:00,13:00-16:00, 周六、周日正常发放,市级发放地点: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区发放点: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淄博高新区发放点:淄博市高新区建行二楼保险处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