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6月24日讯24日,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与潍坊市教育局联合召开2011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市区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今年的招生工作将在8月底前完成。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报名招生,更不允许学校擅自招生。
招生时间确定,学校不得擅自招生
据了解,今年按照“市区一体”的原则,教育部门统一了今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时间。公办学校报名时间:7月11日至17日,8月底前完成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报名时间:7月2日至7日,7月11日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我市规定,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提前组织报名招生,更不允许学校擅自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用文化课考试或任何形式的纸笔测试等方式来选拔录取新生,或以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招收学生;民办学校可通过面谈或微机排位的方式招录新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常态平行分班,严禁分快慢班、实验班等。
按照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由各区制定各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符合我市规定的“有相对固定的住所,租赁住房期限达1年以上;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达1年以上;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户口证”三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区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给予补助。
外来投资者子女入学,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投资者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执行。其他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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