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讯 德州市齐河县仁里集镇仁西村的李旭忠在镇上有一排门头房,可最近他的门头房根本租不出去,因为房子前面被镇上生生盖上了一堵墙。这里面到底谁是谁非?
李旭忠的门头房坐落在镇上最繁华的一条东西道路上,最早的时候这里曾经是农业银行在仁里集镇营业部的办公楼,十年前农行搬走他就买下了这片房子。但是如今这围墙让他的门头房难觅租客。老李说以前的时候他通过租房子一年能收5、6万元,如今这损失让他怎么办?
到底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修建的这堵墙呢?据老李介绍,这墙是镇里修的,而且在修墙之前并没有给他一个明确的书面通知,告诉他墙因何而修,造成的损失由谁负担。那么镇上为什么不征得老李的同意就修呢?老李说根本原因还是拆迁的事儿。
根据镇里的通知这次拆迁是为了推进小城镇建设进程,提升城镇形象,主要的补偿标准是沿街的商用房用户可以回迁,一平米还换一平米。
仁里集镇的这次拆迁涉及到四十多户村民,而且他们其中的大部分人已经同意拆迁。那为什么别人同意而老李不同意呢?原来这次拆迁的大部分都是农村宅基地,而他的地皮有一部分是国有土地,征收国有地皮还涉及补偿的问题。
在关于老李门前墙的问题,镇上给出的解释是这样的:这是为了环境整治而修起来的墙,这个墙是临时性的,条件允许了随时都可以扒了,只要不影响环境整治的大工作随时都可以扒。也就是说老李什么时候拆除了这排在镇上看来影响环境整治的门头房,那堵墙就可以拆掉了。在关于地皮的补偿问题上,镇上的态度也很强硬:土地一级归国家所有,他买的是地上附着物,国有土地是让他适用,而不是卖给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只要是合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不会提前收回;如果确实是因为公共利益问题要提前收回应该根据剩余年限和使用情况给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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