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28日讯 今天上午,在省政府举行的高校债务化解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上,49所省属高校与省政府签订化债“军令状”,进一步明确化债目标任务。省委常委、副省长孙伟,副省长黄胜出席仪式并讲话。
孙伟指出,尽早完成高校债务化解任务,对推动高等教育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有关部门和各高等院校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落实责任,把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千方百计抓好落实。要强化措施,增强信心,用好政策,确保化债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
黄胜要求,各高校要把化债工作作为近两年的工作重点,统筹各方资源,挖掘自身潜力,集中财力主动化解债务。要坚持化控并举,积极构建良性财务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理财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科学谋划学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严格监督检查,形成推进化债工作的整体合力。
签订仪式上,省教育厅、财政厅代表省政府与49所有银行贷款的省属公办普通高校签订了《山东省高等学校债务化解工作目标责任书》。
据悉,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对78所公办高校化债规划的审核汇总,共锁定2009年底全省高校银行贷款199.3亿元。今明两年全省可筹集化债资金120.5亿元,其中省市财政安排59.7亿元,争取中央财政奖励20亿元,省属高校筹集40.8亿元。如实现这一目标,全省将超额完成化债100亿元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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