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市政公用局局长贾玉良在接听12345热线的同时,首次做客本网论坛解答网友的供暖问题。
济南11月3日讯11月15日,济南将正式进入供暖季,随着供热计量改革等新政的实施,收费方式、新用户申请及管网改造等问题再次引发网友关注。今天上午,济南市政市政公用局局长贾玉良在接听12345热线的同时,首次做客本网论坛,解答了7位网友的供暖问题。贾玉良表示,目前济南市已完成供暖申报审批的新增用户最迟将在12月底之前供上暖,在供热计量改造过程中,原则上市民不需要再掏钱。
焦点一:供热计量改造《意见》最新解读
热计量改造市民不用掏钱 收费仍按“多退少不补”
网友:听说今年有部分小区要实行计量收费,请问是哪些小区啊?什么时候能普及到所有的小区?如果实行计量收费,怎么计算价格?
贾玉良:按《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 》规定,从2011年冬季采暖期开始,济南市所有符合供热计量条件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其中,若热计量表经检测合格,去年试点热计量的100万平方米住宅小区将首先被列入热量计价收费范围,同时今年热计量收费有可能范围扩大到800万平方米,具体哪些小区最终入选,该局将在名单确定后通过媒体向市民通告。在2015年之前,济南已达到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既有居住建筑争取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
在供热计量收费方面,将实行两部制热价,全部取暖费=基础热价+计量热价。按照济南市物价局出台的相应规定,基本热价为总热价的30%,它主要反映固定成本,包括供热管网成本、供热企业成本、热损耗成本等,是市民必须要缴纳的费用。它的计算方式为:基础热价=26.7元×套内建筑面积×30%。而对于计量热价,今年物价部门也有了初步规定,即每千瓦时热量的单价为0.17元。按照这个收费标准,计量热价=0.17元×实际用热量。另外,今冬供热计量收费办法采取先按面积收,待供热结束后仍按去年试点时“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收取,热计量收费总之不会高于按面积收时的费用。
另外,对2007年10月1日前建成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按照政府和住宅产权单位共同投资的方式,原则上不需要市民再出钱。《意见》中提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居民每平米个人出资60元,属于建委部门负责的建筑围护结构改造费用,不属于热计量改造。对于新建建筑,开发商须按《意见》规定为每户缴纳2450元的供热计量装置费用;2007年10月1日以后建成小区中,已安装热计量表但不合格的小区,需由开发商及时更换合格的产品,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能纳入供热计量收费范围。
焦点二:花园路改造是否影响供暖?黄台电厂断煤咋办?
主管网已贯通 不影响今冬供暖
网友:花园路正在搞暖气管道改造,会不会影响今冬的供暖啊?我朋友在花园小区住,这些年了没有集中供暖,什么时候能给改造一下?听说黄台电厂储煤不足呢,会不会影响东部的供暖?
贾玉良:随着济南东部供热需求的加大,近期市政部门对花园路供暖主管网进行了加粗改造,现在主管网已经贯通,正进进行注水冲洗和打压测试,近几天收尾阶段的主要施工为管道保温和铺设井盖。花园路附近小区原有供暖用户冬季采暖将不会受到影响,保证在11月15日供暖开始后,如期送暖。
同时, 但由于花园路两侧如“花园小区”等离主管网较远的小区,需要另外铺设“分支管网”。目前由于管网改造道路施工审批和热源不足等原因,花园路主管网只能先解决花园路周边小区,离主管网较远的小区供暖问题将在明年有望逐步分批解决。
另外,黄台电厂由于资金短缺等问题造成近期煤炭储备出现缺口,经过济南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目前正在加大储煤力度,确保在供暖期开始后保障省城东部居民的供暖。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市东部城区有超过600万平米的供热缺口,黄台电厂承担着济南东部一半以上居民小区的供暖任务,由于热源不足和老旧小区的供热管网改造等问题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像花园小区这样每年为供暖发愁的市民还有许多,目前济南享受到集体供暖的市民仅占一半多一点,还有大量市民要求纳入集体供暖范围。
焦点三:集体供暖如何申请?
单元楼住户90%以上同意才能申报集体供暖
网友:棋盘小区什么时候集中供暖呐?身在济南市中心,繁华地段,竟然没有供暖哎……
贾玉良:前期,供热部门的负责人曾专门与棋盘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座谈,解决该小区的供暖问题。但由于该小区申请用户比较分散,尽管申请用户数量多,但没有满足一栋楼或一个单元楼90%以上住户同意集中供暖的条件,而供暖管网配套费需要整个单元楼住户均摊,因此,今冬该小区仍未纳入集中供热范围。而该小区附近的佛山苑小区,由于符合申请开户条件,已经有4栋楼今冬能供上暖了。
焦点四:取暖费捆绑物业费咋办?
属于霸王条款 可向房管部门投诉
网友:我家住山景明珠花园,建设路上。属于市中区,我们小区物业将物业费和取暖费捆绑,不交物业费,就没法交取暖费。局长觉得这种形式是否合理?
贾玉良:小区自管站将居民的取暖费与物业费捆绑是非常不合理的行为,对市民来说属于霸王条款,今年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加强对小区自管换热站的督察力度。请这位网友向济南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投诉该小区物业的违规行为,市政部门将在房管局等部门的配合下,对其采取处罚措施,尽快解决该小区居民的供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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