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东已采购调储冬季供热用煤633.2万吨,同比增长15%。据山东省住建厅介绍,山东将把煤炭购储、争取气源作为保障冬季供热供气的关键,突出采购调运供热用煤,全力确保合同煤量占到采暖期耗煤量的80%以上,煤炭储备量不低于30天耗煤量的警戒线;在天然气气源争取上,山东省市相关负责人正积极主动对接上游企业,争取计划供应量,确保供气安全稳定。
据了解,为使冬季供热更加灵活和人性化,山东将启动冬季供热预热期制度,各地可根据天气情况,实施提前启动供热、适时延缓停暖的供热预热期制度。山东还将按照“保居民、保重点用户、减商业、压工业”的有保有压的供气原则,制定和完善城市供气预案,最大限度地保障供气安全和社会稳定。
同时,山东要求各市将保障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正常采暖作为冬季供热工作中一项重要任务,继续完善低收入困难群体冬季采暖、燃气费优惠、减免、补助等保障政策,并在11月15日前全部落实到位。
山东省住建厅厅长杨焕彩表示,山东将继续实施城市供热供气政府负责制,把冬季供热供气作为重要民生,摆在重要位置,确保群众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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