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向一少年犯发放前科消灭证书
[一张酷似三好学生奖状的前科消灭证,被“荣誉”书皮包裹着,传家宝一样深藏在小希家的柜子中。
这个初二曾致他人重伤的孩子,在被追究刑责后,人生轨迹开始“编入另册”。刑事污点带来的升学、就业问题,实际成为众多少年犯的投影。直到手上拿到这张前科消灭证,才让小希有了重新做人的心理慰藉,更让他在升学、就业上享有和同龄人一样的权利。
这张前科消灭证的背后,是德州乐陵法院走在全国前列的“前科消灭制度”。有专家认为其“撬动”了中国司法体制的空白,更激生《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
“一日行窃,终生为盗乎?”浪子回头、改过自新历来是人们对有污点者的期许和认可;但对于少年犯这一特殊群体,前科消灭带来的则不仅是这些,更是拔除失足阴影的大胆司法尝试。]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的犯罪污点,往往意味着学业的结束。无论怎样的“辗转腾挪”,在升学、就业时,这个身上的“标签”都难以撕下。
难以撕掉的“标签”
小希如今已离开了生他养他的乐陵老家,其母亲在电话中对任何找他的人表示着足够的警惕,这一切源自于2006年他的冲动伤人。
当时,正在读初二的小希放学回家。家门口,其父亲正和邻居因宅基地的问题厮打在一起,被对方压在了身下。
急了眼的小希冲了过去,随手拿起旁边农村里用来铲草的叉子,打在了邻居的头上。这一击,致受害人重伤。
由于小希尚是未成年人,乐陵市法院少年庭审理后,判处其缓刑。虽然小希想再回原来的初中就读,但学校拒绝收纳。后乐陵市法院少年庭庭长贾凤勇先后两次找到学校,小希才算念完了初中。
对于已身背污点的小希来说,上学难并未结束。后小希来到天津想在一家技校就读,对方让其开具学业证明,当年就读的学校仍然拒绝为其出具。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的犯罪污点,往往意味着学业的结束。无论怎样的“辗转腾挪”,在升学、就业时,这个身上的“标签”都难以撕下。
可以佐证的是乐陵市法院从2005年至2007年的一个“复学调查”。当时,乐陵市法院少年庭在2005年初自刑庭中独立,首任庭长为贾凤勇,他跟副庭长王冲等人作了一项回访统计。
结果令人心伤,这三年间乐陵共发生30余起“涉少”刑事案件,涉及31名在校学生犯罪,29名未成年被告人被宣告缓刑和免刑。
法院向他们所在学校均已发出司法建议,要学校保留犯罪学生的学籍,准许其回校复学并确定专人负责帮教。然在回访中发现,24名渴望回校的少年中仅有3人如愿,回校复学率仅为12%。
这份调查,后引起中央综治委的重视,省领导也专门作出批示。
贾凤勇用反问语气对记者说,“试想一下,你如果作为用工单位,会放心大胆地用一名有前科的人员吗?即使这名人员犯罪缘于年少时冲动,你仍然会给他们这个机会吗?”
涉及11个部门的新制度
复学难如此,就业亦是这般。
贾凤勇用反问语气对记者说,“试想一下,你如果作为用工单位,会放心大胆地用一名有前科的人员吗?即使这名人员犯罪缘于年少时冲动,你仍然会给他们这个机会吗?”
很多用工单位,在对外招人时,均要求对方出具公安机关开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更多的公职如教师、公务员等,则在法律法规中予以了明确限制。
以乐陵为例,少年犯中有70%的比例后来都去了外地,有的甚至远至上海,尽可能隐瞒犯罪记录是他们的主要动因。
2008年12月份,贾凤勇前往北京大学参加了一个法学研讨会,会上他拿到一份材料,是中央前期提出司法体制改革意见,提出了有条件建立前科消灭制度。
“那就是一句话,但我跟政策研究室的负责人当时真的很高兴。”贾凤勇说,乐陵2005年有8名少年犯,其后逐年上升,2008年达到20多人,他们的问题值得各方重视。
就前科消灭制度,乐陵法院开始派专人研究。这在当时,全国都没有先例。贾凤勇甚至前后多次将初稿寄至青少年犯罪问题顶尖专家、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姚建龙处,听取意见进行修改。
翻阅材料时他们发现,南方城市曾以裁定的方式,判决其前科消灭。然而,公安局、人事局等部门都难以认可。
为此,乐陵法院争取当地政法委支持,于2009年2月1日——春节假期后的首日,乐陵市综治办以1号文形式,发布了《关于建立失足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实施意见》,里面涉及的部门除法院外,还有公安局、人事局、民政局、教育局、妇联等11个部门。
由于目前我国户籍管理、治安管理的需要,刑事犯罪记录都会在公安的内部系统中注明,如果公安不支持,很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