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济宁市县乡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生态济宁建设的启动之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林业工作特别是春季造林绿化工作高度重视,市政府制定出台了《2012年全市林业改革发展工作的意见》明确年度思路目标、任务重点、扶持政策,下发了《济宁市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市、县政府层层召开了春季造林绿化动员会议,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市财政列支500万元奖补荒山绿化、绿色通道、农田林网、绿色家园等林业六大工程建设,筹集100万元奖补市级绿化样板村建设。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扶持力度大的政策,为全年造林绿化、绿色济宁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任城区:对日兰高速绿色通道建设,出台了3万元⁄公里补偿政策,采取返租倒包解决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用地问题。
兖州市:制定下发了《2012年兖州市林业工作意见》,表彰了2011年度造林绿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兑现了2011年以奖代补资金136万元。兖州市财政对造林绿化加大扶持力度:对高速新建绿色通道用地,前三年市财政每亩分别为500元、400元、300元;对护林员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对城市规划区以外新连片发展200亩以上的速生林、经济林、苗木花卉基地,每亩奖励100元、150元;对林下散养畜禽(鸡、鸭)达到1万只的,每只奖励0.5元,林下种植食用菌达1万棒(袋)的,每棒(袋)奖励0.2元;对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申报省级财政贷款贴息项目的,根据省财政给予的实际补贴资金数额,市财政给予5%的扶持奖励;对被命名为国家级龙头企业的,奖励30万元,新被命名为省级龙头企业的,奖励20万元,新被命名为济宁市级龙头企业的,奖励10万元。
邹城市:对验收合格的规模荒山造林邹城市财政每亩奖补资金200元。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100元,并保证惠民政策的连续性。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市财政每年每亩补助500元;104国道、新济邹路、临菏路新建绿色通道每亩奖补1000元;县乡道路新建绿色通道每亩奖补100元。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誉贷款等业务,对符合国家政策的林业产业项目给予信贷扶持。
金乡县: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列入预算,用于以奖代补,对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堤滩造林新栽植核桃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每亩奖励200元;新栽植保护地葡萄集中连片100亩以上,每亩奖励200元;新栽植苗木花卉集中连片200亩以上每亩奖励300元;新建成的省级绿化模范乡镇,县财政奖励20万元;新建成的市级以上绿化样板村,县财政奖励10万元。安排24万元专项资金,对完成春季林业生产任务,排名前三名的乡镇各奖励5万元,四至六名各奖励3万元。
鱼台县: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林业工程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省道及县乡道主要道路两侧绿化,每公里奖现金1万元;乡镇驻地高标准绿化一条街,每处奖现金1万元;市级绿化示范村奖现金2万元,县级绿化示范村的奖现金1万元;被定为济宁市春季林业生产现场观摩的乡镇,在全市排名中游以上的奖现金20万元,全县林业工作综合排名第1名的乡镇奖现金6万元,第二名的奖现金4万元,第三名奖现金3万元。
汶上县: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种植业、林果业、苗木花卉、养殖业等特色产业发展,对核桃产业每发展2000亩奖励30万元,对苗木花卉每发展300亩奖励10万元,对重点区域承包大户进行土地流转的每亩补助600元,无偿提供核桃苗等政策。
嘉祥县:对所有宜林荒山、沟路渠堤,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合同,落实承包权和责任,限期绿化。对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用地全部实行政府反租倒包和大户承包,县政府列出专项资金对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用地进行经济补助,10年为一个轮伐期,前5年每年每亩补助500元,后5年补助树木采伐收益与粮食保护价收益中间差价;对集中连片发展经济林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连补3年。年底评出“绿化示范乡镇”5个、分别奖励现金10万元,评出“绿化先进单位”20个、分别奖励现金5万元,评出“绿化示范村庄”30个、分别奖励现金1万元,评出“植树造林功臣”100名、分别奖励现金2000元。
梁山县:县政府列出专项资金,对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用地进行经济补助,10年为一个轮伐期,前5年每年每亩补助500元,后5年补助树木采伐收益与粮食保护价收益中间差价;对新发展速生丰产林2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100元;新发展经济林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新建高档绿化苗木(花卉)基地200亩的,每处奖励4万元,新建200亩至500亩的,每处奖励8万元,新建500亩以上的,每处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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