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一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案件33.2万件,案值11.3亿元;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2824件,解决411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10.60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326件;经消协组织提供案情后,由政府有关部门查处罚没款280.40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接受咨询31万人次。
2011年全省工商系统和消协组织查处调解的典型案例有:济南韩某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销售假冒三星、诺基亚、苹果、摩托罗拉等名牌手机案,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青岛王某通过淘宝网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摄影器具包案,涉案金额23万元;
济宁市理连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开设的家居专营店中销售医疗器械、化妆品作为具有治疗功能的药品虚假宣传案;
烟台市芝罘区张某以公司名义在网上发布举办健身培训班信息,涉嫌从事无照经营案;
苍山县向城镇89户菜农辣椒受损案,菜农获赔损失73万元;平度市店子镇71户村民因使用劣质农药损害姜苗案,获赔损失16万元;
沂水县消费者刘某购买车库面积缩水案,获赔损失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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