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西安7月7日电 (记者 陈菲) 西安市中级国民法院7日公开审理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受贿案。
西安市国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7年10月,被告人郑少东利用其担负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法侦察局局长的职务方便,为他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提升、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国民币82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郑少东的刑事义务。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郑少东委托的律师作了辩护发言。社会群众、媒体记者及郑少东的亲属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发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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