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龙网7月7日10时42讯(数字记者 高霞)今日上午,重庆市高级国民法院发布消息:经最高国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今日在重庆被履行逝世刑。
2010年2月2日至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国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国民检察院第 视频: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今日被履行逝世刑 起源:CCTV消息频道 五分院指控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起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逝世刑,剥夺政治权利毕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起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履行逝世刑,剥夺政治权利毕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国民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保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国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国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方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动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法运动,其行动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宏大,不能阐明起源,其行动已构成巨额财产起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产生性关系,其行动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宏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迫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逝世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起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明白,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国民法院保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履行逝世刑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