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走井盖的窨井。记者 晋森 摄
4月9日讯 据《齐鲁晚报-今日运河》报道,“不到500米的路面上,竟然有3个窨井井盖被盗,太气人了。”8日,在太白楼路洸府河大桥东首的路面上,市民张先生指着路面的“黑洞”气愤地说。
8日中午,记者首先来到太白楼路洸府河大桥东首。下桥后往东50米路北的非机动车道上,就能看到一个圆形的窨井井口出现在道路中间。由于井盖已被盗走,为了提醒来往的路人,有好心的市民斜插了几个树枝。再往东走不到20米,又有一个没有井盖的窨井,而这个窨井附近除了几个躺着的树枝外,没有任何警示设施,晚上就成为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由此再往东400多米,出现第三个没有井盖的窨井。
短短不到500米的路程,竟然出现了3个没有井盖的“黑洞”,让骑车来往的市民防不胜防。而在洸府河大桥西侧路南的非机动车道桥面上,一个没有井盖的方形下水道井口也赫然出现,旁边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记者看到,由于正值中午上班时间,不少路过的市民都小心翼翼地绕过去。
“这些偷井盖的人太气人了。”每天走这段路的张先生气愤地表示,短短的500米路程,竟然有三个井盖被人偷走,加上桥面上和桥东几个丢失的井盖,在这段路他知道的就有6、7个井盖被偷走,“一个井盖卖不了多少钱,可是一旦有人掉进下水道井里,就有可能会被摔成重伤。”在路旁浇花的工人表示,这些井盖丢失了有一个月左右了,他们用一些树枝挡在井口,以提醒来往的市民。
张先生说,一方面他强烈谴责这些偷井盖的人,这种行为很不道德;另一方面他也请求有关部门能否尽快将缺的井盖补上,给市民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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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份至4月5日,嘉祥男子朱某来到济宁市城区红星路等路段,趁夜间人少之际,驾驶农用三轮车,多次盗窃铺设在正常通行的多条公共道路上的铸铁井盖13个,价值7770元。
济宁市中区法院一审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铺设在正常通行的多条公共道路上的铸铁井盖,故意实施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4年。(晋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