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考核,参审率实现“双百”。该院为60名陪审员逐一建立档案日志,详细记录陪审员每一起参审案件、参加培训以及缺勤等情况,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任命,年底评选优秀人民陪审员,对考核不合格的则提请曲阜市人大常委会予以换任,确保了人民陪审员在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参审率均为100%,民商事案件参审率达86%。
二是培训历练,参审案件实现零改发。该院建立对人民陪审员专项培训制度,每月集中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每周组织一次庭审观摩,着力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庭审驾驭和法律适用能力,确保了人民陪审员参审上诉案件无一改判发回,无一申请再审。
三是陪执陪访,工作职能不断扩充延伸。该院将人民陪审员职能范围延伸至参与案件执行、小额借贷纠纷庭前调解和信访接待,固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0名陪审员专职参与执行工作,规定涉老人儿童、涉赡养抚养费等八类案件必须有陪审员全程参与执行。1名陪审员入驻信访接待大厅,参与信访案件的接待、化解工作,促使罢访息访,有效提高了案件执结率和信访化解率。
四是动态监管,打造职业化陪审员队伍。该院增设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配备一名主任,负责日常陪审业务工作的组织与调度,将人民陪审员纳入法院日常统一管理中。成立陪审员之家,挑选7名陪审员协助开展陪审工作。开设“陪审专刊”,加大对陪审工作的宣传,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