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讯(记者 侯雪)今天上午,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高军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济宁生活广播《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就市民所关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支取额度、缴交基数等问题进行现场交流,其中,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办法成为市民咨询的热点。
“我母亲患有恶性肿瘤,家庭比较贫困,是否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节目中,一位张女士打来热点电话咨询公积金使用条件。高军表示,职工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的,因疾病而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下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九种重大疾病是指:慢性肾衰、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颅内肿瘤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主动脉手术。
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时,可提取同户籍直系亲属公积金的余额,提取金额起点为百元整数,账户内最低保留50元余额。治疗费用以费用清单为准,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据介绍,在提取公积金时,应提供二级以上(不含二级)医院盖章的病例证明、提取人与患者关系证明、住院证明及费用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支取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