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县在全省率先出台整治醉驾的新举措。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协商后签发了快速办理危险驾驶案件的实施意见,于5月9日正式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对事实清楚、不涉及民事纠纷的醉驾案件,从警方“抓人”到法院完成“判决”,只需7天即可。
三部门联手出新规
醉司机从抓到判7天完成
9日起,由曹县人民法院、曹县人民检察院、曹县公安局联合签发的《关于快速办理危险驾驶案件的实施意见》在曹县正式施行。
11日,记者采访获悉,这份《意见》对入罪标准、办案期限、强制措施、醉驾证据固定、量刑建议等影响案件办理的程序和实体等方面进行规定。
按照《意见》规定,快速办理危险驾驶形势案件主要包括在曹县辖区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在道路执勤执法和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凡经现场呼气及酒精含量检测达到醉酒标准(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均立法为刑事案件侦查,对于查获的涉嫌醉驾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办案期限方面,凡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公安交警部门对犯罪嫌疑人拘留二日内将案件直接移送起诉,检察院公诉部门在接到交警部门移送的涉嫌危险驾驶的案件后,及时审查,在案件受理后二日之内将案件移送法院。法院一般应当在10日内作出判决,其中,不涉及民事纠纷的案件,3日内作出判决。
“新规的实施,意味着公、检、法三部门为对查处醉酒司机开辟绿色通道,对不涉及民事纠纷的酒驾司机,从警方抓人到法院完成判决只需7天。曹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俊福说。
“新规”具备可操作性
主要为减少人情干扰
起草这份《实施意见》的是曹县人民检察院。该院副检察长陈永慧说,自去年5月份以来,公安机关整治酒后驾驶特别是醉驾取得一定成效,违法行为得到遏制,但从该院办案实际看,危险驾驶案件仍然呈多发态势,对道路行车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另外,该院调研自一年来审理的15起危险驾驶案发现,查处酒后驾车执法程序繁琐。每年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的酒后驾驶人员,无论是对比其他被查处的违法行为,还是实际酒后驾车人数,其比例都十分低下,这也是酒后驾驶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实行快起快诉办理机制,不仅使危险驾驶人及时得到应有的惩罚,节省诉讼资源,也警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陈永慧说,这份提议很快得到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支持,三部门很快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了解到,通常情况下,交警办案时间为30天,检察院审查需要30天至45天,法院立案后到作出判决需要20至45天,”新规“是否具备可操作性?
”办理过醉酒驾驶交通违法案件的人都知道,执法环节太过于复杂,抽了血液,要送到有市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手续繁琐。“曹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俊福说,交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碰到太多的难题,办理酒后驾车特别是醉酒驾车案件,损耗的时间和精力太多,而实施快速办案,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强化打击力度,还能减少人情干扰。
曹县人民法院在近期审案的过程中,也为快速办案找到可操作依据。据曹县法院刑庭庭长郭爱波介绍,在11日上午审结的付某危险驾驶案中,法院从5月7日接到检察院公诉到完成宣判,用时不到4天。”不涉及民事纠纷的案件,3日内作出判决没问题。“
配合新规执行
交警出台有奖举报措施
”多起血淋淋的交通事故事实警醒,酒后驾驶仍然是危及驾驶人本人和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最直接、最危险的严重违法行为,也是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多的‘马路杀手’。“张俊福说。
据其介绍,曹县交警大队采取”天天有治理,月月有总结,季度有排名,年度有考核“的责任管理工作体系,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常态化管理。
今年1月1日至5月10日,该县共查处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19起,其中饮酒驾驶164起,行政拘留125人,醉酒驾驶55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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