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讯 5月23日—24日,山东省“青少年维权岗”复核工作组在团省委权益部副部长齐延鹏带领下,在共青团济宁市委副书记刘勇的陪同下,到我市对全市省级以上“青少年维权岗”单位进行集中复核,同时对2011年确定的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进行审核验收。
复核组一行通过集中复核的方式,认真听取了各被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一年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汇报,查看了相关资料。5月23日下午,复核组一行来到了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实地参观了少年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听取了维权岗负责人的汇报,并通过审查台帐就青少年维权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随后又到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分局南苑工商所和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渔山派出所检查指导“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情况。
5月24日,复核组一行先后赴金乡县、兖州市检查指导金乡县公安局胡集派出所、金乡县人民检察院、兖州公安局颜店派出所公诉科、兖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和兖州市鼓楼街道校场社区居委会“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情况。
复核组在检查中指出,济宁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做得细致、扎实,济宁团市委通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资源,与各单位密切联系,组建了一个系统的青少年维权网络,使青少年维权工作开展得更有深度。齐部长在讲话中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希望各单位把青少年维权工作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将其成为本单位队伍建设、行风建设的抓手,立足本职,注重特色,努力实现青少年维权工作常态化;二是希望各单位在服务青少年群体的过程中,亮出“青少年维权岗”的旗帜,一方面能够及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另一方面能够提升本单位的形象;三是希望创建活动无论通过与否,各单位都要永葆创建热情,不断创新机制,探索模式,继续深化青少年维权工作;四是希望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加大自身协调力度,与其他“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互相交流,密切配合,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继续推进青少年维权事业向前发展,为青少年维权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自济宁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得到了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多家单位的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已逐步扩展到公、检、法、司法、民政、人社、工商、新闻出版、质监、卫生等10个系统,涌现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1个,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8个,全市创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切实维护了我市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营造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使我市青少年维权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