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金乡县法院不断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目标。今年以来,金乡县法院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9.1%,比去年同期提高4.3%。
加强业务能力,筑牢服判息诉基础。通过业务学习制度、案件会审制度以及开展法官论坛等多种形式,提高审判法官庭审驾驭、运用证据、适用法律以及裁判说理等多方面的能力;通过加强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化建设和作风建设活动,加强职业修养,不断促进审判行为规范化,以精湛的业务知识、文明的司法礼仪和规范的审判操作规程来筑牢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基石。
加强程序管理,增强服判息诉认同。加强流程管理,明确完成时限,坚决杜绝立案、送达、审判环节的程序瑕疵和迟延行为;严格裁判文书审签,庭长、分管院长层层监督、层层把关,努力确保裁判合法、有理、有据,把每一起案件办成和谐案、精品案、铁案;要求法官对案件保持超然态度,与当事人保持同等距离,居中裁判,公平分配陈述及辩论时间,消除当事人的“合理怀疑”。
加强诉调对接,保障服判息诉效果。加强诉讼引导,推进诉调对接,引导当事人更加自觉自愿地选择诉讼以外的方式解决纠纷。坚持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社会联动作用,借助各种调解力量、采取多种调解手段,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清过错程度和应负责任,注重找准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合理引导,使双方当事人从调解中互惠互利,达到“双嬴”,有效提高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度,减少上诉,减轻群众诉累。
加强法律释明,落实服判息诉措施。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来弥补当事人法律知识的欠缺和表达能力的局限,降低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不合理预期,促进裁判的公正,增强裁判的可接受性。及时掌握当事人和相关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识、理解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确保“胜败皆明”;注重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在释法、析理上下功夫,以公正、明晰的裁判彰显司法公正和裁判权威。此外,在程序上保障释明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要求当事人出庭,提高当事人出庭率,增强法官释明的效果。(韩梅 王璐璐)
王连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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