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8日讯(通讯员 刘建丽 崔天剑 海玲)青州男子刘某的前车牌丢了,恰巧他又捡了一副,于是就挂到了自己的车上。结果,刘某被巡逻民警查获,并被依法处以扣车、罚款和扣分的严厉处罚。
6月15日上午9时许,青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巡逻到高柳镇一条乡村路上时,遇到一辆后车牌号为“鲁V***”的银灰色面包车在前面行驶,当巡逻车超过这辆车时,民警竟惊奇地发现该车的前车牌号为“京G***”,于是判断该车很可能是伪造或挪用车牌,便将车拦下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人刘某是高柳镇某村人。他说,一个月前,自己开车出门时经过一段水路,结果前车牌被水冲丢了,因为嫌麻烦,没有及时补办。6月2日,刘某驾驶车辆经过青州城区一立交桥时,竟在桥下的积水中发现了一幅丢失的车牌,于是捡回家。考虑到自己的车前牌一直没补,就将捡来的这个车牌挂了上去。
因刘某挪用机动车号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刘某处以扣车、罚款2000元、扣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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