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讯(记者 白鹏飞 兰萃 冯瑜)鼓励和促进“社会办医”是山东省医改的方向之一,省发改委近日在具体解读《山东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指出,要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坚持扶优扶强。
山东提出,到2015年,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分别达到医疗机构总数和服务总量的20%左右。为实现这一目标,将进一步加大鼓励和促进社会办医的力度,首先要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要落实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社会资本优先的原则,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私人诊所;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制。
山东将进一步改善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环境,全面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税收、价格、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大型设备配置、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鼓励和优惠政策,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创造公平发展环境;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税收和价格政策。
山东还将坚持扶优扶强,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契合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也是国际上通行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发展高水平、高技术含量的大型医疗集团;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拓展医疗服务产业链,鼓励社会资本开展养老医疗、康复疗养、健康咨询和管理等服务,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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