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自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于1992年7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20年的改革推进,青岛居民的住房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均住房面积从1992年的6.1平方米跃升到现在的27.67平方米,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其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截至今年6月,全市有3.19万个单位213.73万名职工成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参与者和受惠者,我市累计收缴住房公积金550.11亿元,为职工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可支配收入,有力提升了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自1998年6月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截至2012年6月底,全市累计向17.33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13.66亿元。
同时,住房公积金还有力支持了廉租住房建设。据介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和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后,全额上缴财政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截至2012年6月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上缴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7亿元。
为进一步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7月22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在五四广场等9个广场举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场咨询活动,使岛城市民进一步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记者 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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