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规范环境监察执法,健全执法工作制度,倡导热情执法、文明执法,微山县环保局进一步提升标杆,自我加压,环境执法再上新水平。
一是环境违法案件处罚文书更加规范。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和《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的具体要求,各类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真正做到了程序合法、证据充分、过罚相当、适用法律条文准确,尤其注重证据的真实性、证据与事实之间的关联性以及程序的合法性,确保案件文书的清晰完整。
二是工业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更加细致。严格按照省环保厅《对<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等“四个办法”进行调整补充的通知》及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通知》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工作,完善现场执法监察记录,真正做到了内容完整、信息真实、结论准确。
三是执法更严格,服务更热情。环境执法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做到热情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对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事,能讲得清,又能做得好。深入环境现场监察执法时,不仅知道要查什么、怎么查,而且还要做到查得准、查到位,并且要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增强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及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动微山县环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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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环保局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
时间:2012-07-23 20:09来源:微山县政府网 www.yunhep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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