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巩固和完善,筹资标准由2007年的54元/人提高至今年的300元/人,政府补助标准由44元/人提高到240元/人;农民群众当年在同一医院再次住院取消住院起付线;中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提高10%、针炙治疗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90%;对部分重大疾病限额内诊疗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0%。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将参合孕产妇住院顺产分娩定额补偿由200元提高到300元,参加婚检的再增加补助100元;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和视力筛查列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吕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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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巩固完善
时间:2012-10-01 18:02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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