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讯 据《齐鲁晚报-今日运河》报道,捏造虚假个人信息,网上发布征婚广告,与对方相处中骗取钱财后消失。近日,济宁市中区法院一审判处男子李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1年4月份,在济宁城区居住的李某,登录本地一征婚交友网站发布了征婚信息,在征婚信息中李某谎称自己单身,今年已经37岁,原来在部队后转业到机关单位,目前是公务员身份。征婚信息发布后被市民董女士看到,并认识了李某。二人在相处过程中,李某逐渐取得董女士的信任,后李某谎称自己急需用钱,以借钱后马上就还为借口,先后多次找董女士要钱,共计1.83万元。钱到手之后,董女士就再也见不到李某的面了,觉察上当的董女士立即报警。
2012年5月16日,李某因涉嫌诈骗被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刑事拘留。7月2日,自感理亏的李某还给受害人董女士1.7万余元。在庭审中,李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后悔,并辩解自己不懂法,家庭经济不好而且自己身体有病,现在已经全部还清了董女士的钱款,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李某已退还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取了受害人的谅解,并自愿认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判决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官提醒>> 网络征婚,最好别“谈钱”
济宁市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孙伯领表示,近几年来,利用网络征婚进行诈骗的案件越来越多,屡屡发生市民被骗取钱财的情况,法官提醒在网上征婚的市民,不要轻易与任何网友发生金钱借贷关系,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
孙伯领法官根据自己审理的案件,也大体列举了几种骗子惯常使用的骗钱借口:1、在约会过程中,来电谎称途中发生车祸,要对方把钱打到自己卡上;2、谎称钱包丢失,手机欠费等,要求对方给自己借钱或充值;3、女孩声称没钱上学,寻求经济援助;4、女性声称父母家人患病,急需医治,寻求帮助。“两个人在感情上的交往最好简单一些,不要轻易涉及到金钱方面。”
延伸调查>> 婚恋网注册漏洞不少
记者登上了李某所发布信息的这家婚恋网站,发现只需用昵称注册账号,在个人信息上留下自己的QQ号码或手机号,就可以直接发布征婚信息。记者粗略一看,大部分个人信息都写着“真诚征婚”的字样,但是否真诚,就需要市民自己去分辨了。网站上面写着一句提醒的话:“不见面,先汇款”有可能是欺诈;以“急于见面、指定地点消费”等交友行为,有可能是欺诈。
在国内一大型的婚恋网站上,填上自己的邮箱、昵称以及自我介绍后,就可以注册账号进行网内的站内短信交流了,手机号则在选填的范围内,即使不填也不影响注册。在该网站网上交友安全指南上第一句就是,不要轻易和网友产生借贷关系,并用了一个红色的图案,上面写着“千万别借钱!”以提醒在此注册的网民。
在另一国内婚恋网站上,记者看到该网站开通了实名认证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才行,如果姓名和身份证号对应不起来,将不能完成注册,并且必须通过手机接受短信验证码的形式,才能最终注册完成。或许该网站采取这种实名注册的办法,在防止诈骗上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最终还是网民自己能多长几个心眼,警惕网上征婚诈骗。(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唐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