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潘凤娟) 11月10日,记者获悉,日前烟台市下发了关于水资源管理的相关文件。该文件要求烟台所有用水单位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该文件明确规定了用水的限制指标,到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8.15亿立方米以内(含引黄、引江水量);严格用水效率控制,到2030年全市用水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 ,下同)降低到1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3以上;到2030年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据介绍,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烟台将对所有用水单位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在上级下达的区域年度用水控制指标内,依据取用水户以往年份实际用水量、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水平衡测试结果等 ,制订下达年度取用水计划。
文件指出,工业和服务业取用水计划按年度制订,按月分解下达,按季度进行考核,对超计划(定额)取用水的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 。农业灌溉和农村非经营取用水计划按年度制订、下达并考核,逐步推行农业灌溉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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