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政策法规,让群众明白。实行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群众关注的计划生育收费和免费标准及依据,行政处罚项目和标准,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象和项目,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程序,公开人口计划、公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内容、公开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审批程度、病残儿名单及病残情况。同时,通过制作宣传栏、书写宣传标语口号、制作电视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并结合“三下乡”计生优质服务活动、乡镇集会和“5.29”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和手段进行宣传。
公开职责程序,给群众方便。坚持做到“六公开”、“六明白”,即:公开部门职责,让群众明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工作权限和义务;公开办事程序,让群众明白办理相关事项的条件和程序;公开服务承诺,让群众明白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便利条件;公开承办人员姓名、职务,让群众明白办理相关事项的责任人员;公开联系(咨询)电话,让群众明白随时可以了解的相关事项;公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名单,让群众明白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的渠道。
公开办事结果,让群众知情。把计划生育指标的发放情况、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以及人口计生部门的工作纪律、服务承诺、投诉办法和处理结果逐级全部公开,同时重点指导村党支部、村委会对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情况、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人员名单、党员干部及其本村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罚情况等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公开工作纪律,让群众满意。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不准”和省人口计生委“十二个不得”,局机关制定、下发了《检查考核禁酒令》和《合格共产党员评议标准》,修改、完善了办公议事、请假销假制度、培训、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22项123条规章制度,统一汇编成册、下发执行。对每名计生执法人员强化岗前培训,确保每名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在行政执法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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