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补助是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保障其生活需要的一项重要社会救助举措。
由于近几年物价和人民生活消费水平的变化较大,为更好的关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的生活,兖州市人社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兖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提高补助水平,兖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已从2009年起不断提高,实现了“五连调”。
从2009年到2011年,每人每月的标准分别调整到270元,290元,320元;2012年5月调整到每人每月360元;2012年 6月起又调整为城镇居民最低保障线标准的150%执行,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贴标准的“五连调”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切实为民办实事的执政理念。
(山东省兖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丽 张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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