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批准对窑湾绿豆烧、微山湖大闸蟹、微山湖四鼻鲤鱼、微山湖乌鳢、昌邑梭子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2012年第185号公告),微山县质监局申报的微山湖大闸蟹、微山湖四鼻鲤鱼、微山湖乌鳢三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得到批准。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微山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微山湖大闸蟹、微山湖四鼻鲤鱼、微山湖乌鳢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此次获批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将会提升微山湖产品档次,扩大市场知名度,优化农民增收的外部环境。此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一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其进入全国市场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使微山湖大闸蟹等产品得到了与阳澄湖大闸蟹等著名特产在全国市场上一较高下的机会。
作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微山县质监局将继续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力度,对微山县产业资源特点,行业发展现状前景进行深入调研,有针对性的制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尽快完善保护措施,将地理标志产品打造成微山渔湖产品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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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微山县三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时间:2012-11-30 20:10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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