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金乡县法院执行局以清理执行积案为契机,不断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尽最大努力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对确有履行能力,但恶意隐匿财产、长期逃避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建立与公安、房管、银行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维护法律权威。三是对生活确有困难、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涉及民生的案件,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司法救助途径,化解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四是推进执行机构和执行管理改革,将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离,实行分权制约,提高执行效率。(刘静淑)
刘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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