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链接 山东:2015年基本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视频来源:山东卫视《新闻联播》
齐鲁网12月8日讯,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山东是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老年人口总量更是全国第一。据预测,到2015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增加到1900多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近20%,养老问题面临着严峻形势。
省政府参事、山东建筑大学教授邓相超告诉记者,山东老年人的保障方面存在很多不足,社会保障的体系制度还没有全覆盖。这样的话如果都推给政府,政府的财力、政府的实力也难以做到。
面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现实,以及由此带来的“一床难求”、“老不起”等养老服务难题,山东将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工作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新出台的《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意见》要求,要在重点建设1至2所省级大型综合性、示范性养老服务设施的同时;每个市、县(市、区)至少建设1处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老年养护设施;每个街道建设1所具有老年人托养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依托乡镇敬老院建立覆盖所有乡镇的区域性养老服务设施。
财政扶持方面,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等方式,持续加大投入。各级用于发展服务业的资金重点向养老服务业倾斜。各级留成使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比例不得低于50%。省级财政运用专项补助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用房自建、达到规定数量床位、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按核定床位分别给予每张床位4500元、5500元、65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通过以上举措,“十二五”期间,山东全省要新增25万张养老床位,养护型和医护型床位占到各类养老床位总量的30%以上,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实现日间照料服务覆盖全部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杨丽丽告诉记者,这个文件政策的出台,对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对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来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会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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