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莱芜在全省新一轮大发展中的总定位。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没有农村和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小康社会。
如何突破城乡差距,全面提升全市特别是农村的发展能力和水平?市委、市政府遵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作出了实施工业化和城镇化“双轮驱动”、以城镇化带动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科学决策。“建设宜居幸福的美好城市,是造福莱芜人民的最大民生工程,也是增实力促跨越、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劲动力和重要支撑。”市委书记刘士合在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
不谋全局,不足以谋一域。作为一个系统性、长期性甚至不可逆的浩大工程,推进城镇化必须具有长远的眼光、开放的理念、宽阔的胸怀以及强烈的机遇意识。为此,为打造城镇化这一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强大引擎,市委、市政府从优化区域发展布局着手,抢抓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建设机遇,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济南,加快济莱通信、交通、金融、外经外贸等一体化发展步伐,不断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增创区域发展新优势。同时,按照“全域莱芜”的理念,优化城乡发展布局,着力做大做强莱城主城,加快钢城、口镇、雪野城市组团建设,集中打造一批特色突出、功能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城镇,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新社区规划建设,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配套、梯次分明、发展有序的新型城镇体系。
小而美,小而精。莱芜围绕“小”字做了多年的城市发展文章,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小马不能拉大车”,这样的定位显然不能适应城乡一体化的时代要求。摆脱“小”的束缚,树立“小市大城区”的理念,成为市委、市政府科学执政、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又一鲜明特色。于是“四城四区”拉开了建设大城区的序幕:加快莱城主城建设,打造经济文化行政中心区;加快钢城建设,打造绿色钢铁示范区;加快口镇新城建设,打造宜居宜商宜游的商贸休闲区;加快雪野旅游新城建设,打造现代化的旅游文化名胜区;力争用3-5年时间,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50平方公里,全市常住人口达到150万人,在此基础上再经过5年左右努力,把莱芜建成幸福宜居、独具魅力的现代化城市。同时,以实施《莱芜市城市建设三年实施纲要(2012-2014年)》为抓手,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功能,并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树立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在新一轮城镇化浪潮向农村延伸、辐射的同时,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和农业发展内生动力,是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重要着眼点。今年及今后几年,我市将以实施《莱芜市农村建设2012-2014年实施纲要(试行)》为抓手,加快推进镇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村新社区、生态文明乡村等重点工程,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和发展资源优化配置,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农业发展活力;发挥“三辣一麻”等特色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实现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保障性收入等多渠道增收。
新目标,新谋划,新格局。如今,日益加快的城乡建设正引领着城乡一体化进程向纵深推进,在城建方面,今年已累计开工重点项目90项,完成投资70亿元;在农村建设方面,已开工项目241个,完成投资39亿元。我们坚信,随着一个个档次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建成见效,全市城乡深度融合、携手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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