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公布了23家被认定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A级(诚信)的单位,654户被认定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B级(基本诚信)单位,还有548户被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C级(非诚信)单位。
据了解,此次认定工作主要审查用人单位2011年度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及花名册情况、用工管理情况、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情况、遵守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贯彻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等。
“经过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综合考评,以及征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就业办等相关单位意见,认定这23户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A级(诚信)单位。”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张侠说,这些A级单位都是劳动年检连续两年合格,没有任何劳动纠纷相关案件。被认定为诚信单位后,它们在参加评优、评先、评劳动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等评比表彰活动以及公司上市等诚信评价时将予以推荐。
另外,还有548户被认定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C级(不诚信)单位,他们大多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或未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这些单位暂时未有明确惩罚措施,但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会重点监察,督促其改正不良做法,如有劳动争议等纠纷,将严格按国家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