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线《政风行风热线》,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董宏向市民介绍了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并回答了市民提出的问题。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管理中心通过调查了解、电话催缴、上门督导等方式,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断交单位进行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督导。据悉,今年全市新增公积金归集人数约2.3万,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今年7月,我市提高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缓存比例,缓存部分由原来的8%提高至12%,部分县区也相应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缓存比例。
此外,我市还开展了“逾期贷款催收年”活动,加强对全市逾期贷款的清收督察力度,对逾期率高的分支机构、银行进行定期指导,查找原因,降低逾期率。
截至2012年11月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165.9亿元,归集余额108.9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99.8亿元,贷款余额68.8亿元,累计提供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3亿元。今年以来,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2.2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3.3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4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1%、20%和268%。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08‰,远低于国家1.5‰的控制要求。
“子女能否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在节目中,市民王先生电话咨询子女能否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买房。中心归集科科长马建礼解答说,子女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买房,但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首先,买房人的户口需和其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另外,买房人的婚姻状况必须是未婚。在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子女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买房。不过,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实际购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