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高新区及北湖新区外,城区主干道、广场绿地、公园等划归市级管理。日前,济宁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市政、园林、环卫建设管理体制、房产管理体制等方面,新体制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
为进一步理顺市区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建立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济宁对市、区两级的城市建设管理职责划分进行了明确,并对部门单位体制进行了调整。
根据《意见》要求,市级主要负责制定城市建设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责任,对各区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具体负责市区10条主干道路的养护、园林绿化、环卫保洁以及5座大型桥梁、6个防汛强排泵站、7个大型绿地广场的养护管理。例如,原来由任城区负责管理的仙营绿地及市中区负责管理的百花公园,都将由市级管理。
区级则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除市级管理以外其他道路、街巷、绿地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的道路养护、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卫保洁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厕管理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进了垃圾中转站之后,就全部归市级管理了。”市环卫处一相关负责人表示。
体制调整方面,市级市政、园林、环卫部门对城区主要道路、大型桥梁、防汛强排泵站、大型绿地广场、公园各司其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则实行“一级主体、双重管理”模式,市中区分局、任城区分局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主,高新区分局、北湖新区分局以管委会管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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