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茂如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对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市政府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和省财政厅核定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及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的管理,确保债券资金规范使用。
相关阅读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 > 济宁新闻 >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时间:2015-12-26 18:29来源:东方圣城网 www.yunhepan.com
上一篇: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下一篇:元旦起济宁市户口迁移政策降低落户门槛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全网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