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郯城县李庄镇 ,纪先生夫妇也有着同样的遭遇,“计生办的人说,我们是在吉林登记结婚,必须得回吉林去办,找了几次都是同样的说法,没办法,我只好找到了我们吉林那边的计生办主任,好说歹说,那边总算同意了,让我们把结婚证给邮寄回去。”
纪先生说,等他将结婚证邮寄回去,计生办主任看了后,一句话就把他这几个月的辛苦给否定了,“她说我妻子的户口在山东,不给办。”纪先生表示,他们也没办法,又回到了郯城县李庄镇,磨破了嘴皮子、说了很多的好话,总算把材料准备好了,等纪先生的母亲往这边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婚育状况诚信说明等材料时,又遭挫折,“10月初寄的,这都两个多月了,我去邮局都找了3次 ,直到12月14日才找了回来,好在没丢什么东西,就在这期间我儿子出生了。”
在纪先生写的信里,提到这一段经历,他写到:“无奈计生办不给力,邮局也和我过不去。”
纪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中,数次叹气称,折腾了大半年,在自己老家和妻子老家两边计生办的人就是不给办证,“我们回一次吉林,来回路费就是1000多元,可两边就是来回推诿,说什么也不给办,我是真怒了。”
政策不统一 两地都不管
12月初,纪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了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出的通知,说是对准生证的办理办法做出了调整,流动育龄夫妻可在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而且信息核实存在困难的还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办理,不得相互推诿。看到这一消息后,纪先生非常兴奋。
12月18日,纪先生拿着准备好的材料再次到了郯城县李庄镇,在镇计生办的服务大厅里,办准生证的工作人员表示,先得由村里的妇女主任给女方上报初婚到镇里才行,等纪先生提出“不得推诿”一事时,工作人员干脆来了句“谁说的你找谁办去,我们这里就是这么办!”
纪先生无奈之下只好找到了神泉村妇女主任,结果被告知,像他这种情况,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起来很麻烦,而且纪先生的妻子在村里登记的是“未婚”,不可能给上报“初婚”,至于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新政策,村妇女主任则称“没接到通知”,要想办准生证还得回吉林去办。
对于纪先生的说法,记者也进行了落实。12月21日,吉林省蛟河市庆岭镇计生办一位孙姓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蛟河市当地的规定,办理准生证需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我们蛟河这边嫁出去的女儿如果要办准生证也是回来办理,至于为什么女方当地不给办理我就不清楚了。”不过,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国家已经出台了新的流动人口准生证办理规定,根据现行的政策,夫妻双方拿着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以及能够证明双方初婚未育的证明即可办理,但是需要夫妻双方本人回来办理。
对此,纪先生还是愁眉不展:政策刚刚下来,问谁都不明白,不知道还得费多少周折。
记者随后又根据纪先生提供的临沂郯城县李庄镇政府计生办高主任的电话,多次拨打后对方一直拒接,到最后干脆关机。记者又联系到了临沂市计生委,一位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 ,李庄镇政府计生办“在吉林结婚登记就得到吉林办理准生证”的说法并不准确,而应该是女方不在郯城居住、不在郯城工作,也没在郯城结婚登记,当地计生部门根本不掌握她的相关信息,因此不能在当地办理。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通常情况下,在办理准生证时,除了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外,每个乡镇还需要额外提供一些东西,特别是跨省婚姻,需要提供县一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初婚未育证明,而根据山东省的相关规定,跨省结婚、双方又都是农村户口的,需要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准生证。
正是这两种政策的不统一,让纪先生夫妇俩办准生证掉进了空里,两边都不管、也都不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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