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超限 大货车频频变身大“祸”车
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
齐鲁网济南4月9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早安山东》报道,大货车超载超限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近年来,由于超载超限,大货车闯红灯、轮下夺命事件频发,大货车变成了大祸车。
大货车频频变身大“祸”车
4月7号,高唐县滨湖路与322省道交叉口往东300米处发生惊险一幕,一辆水泥搅拌车与一辆满载货物的大货车相撞,导致水泥搅拌车侧翻,直接钻进了路边的绿化带,搅拌车车头严重变形,车上驾驶员被压在驾驶室里不能动弹。当地消防官兵与交警、120医护人员以及周围群众齐心救援,才将被困司机救出。
4月2日,在临沂罗庄区,一辆18米的大货车在过十字路口时,因速度过快,刹不住车,将一辆电动车卷入车底。由于货车装载的货物超重,抢险救援车上的吊钩根本无法把车吊起,救援人员不得不卸掉货物后才将被困人员救出。货车超载,事故频发,警钟长鸣。
超载处罚 交一千可包月
治理超载,一方面需要司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需要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德州临邑县,治理超载,交通部门执法却变了味。
4月1号晚上10点多,记者跟随一辆河北石家庄拉煤的大货车,沿着104国道向临邑方向行驶,一到104国道临邑收费站,工作人员就将马师傅的货车拦了下来。
104国道临邑收费站工作人员:“你交上这1000块钱,下次来不管你了。”
大货车一出104国道临邑收费站,就被等在这里临邑县交通局的工作人员拦下了。记者看到,在104国道边上,停满了大货车,而司机们都被引到了停在一边的一辆执法车上。
大货车司机:“是不是管一个月啊,你能给照顾一个吧老师。”
交1000块钱,就能平安通行一个月,司机们习惯把这张罚款单据称为"月票"。晚上如此,那么白天,所谓的"月票"还管用吗? 4月2号下午,记者又上了另一辆拉煤的大货车,这辆大货车走到临邑南外环济阳方向的地方,被人拦下了。
大货车司机:“我一共两辆车,一辆车1000块钱是吧。”
临邑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对。”
随后,执法人员给司机开了处罚的单子和发票。
临邑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原来都是银行收,现在都自己现场收了,这都是为了你们方便,按理来说我们不该收,直接让你们到银行里交去。”
“以罚代管” 超载禁而不绝
记者调查中发现,不管是晚上和白天查车,不管外地车、本地车,德州临邑交通局都是不看车辆情况,直接开单收钱,然后大货车就可以直接上路了。那么他们又是根据什么对大货车进行处罚的呢。
临邑县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给马师傅分别开具了"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和一张1000块钱的票据,这张票据项目名称里写到:交通罚没款,落款经办人姓贾。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上,该车违法事实及证据是该车擅自从事超限运输,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记者查询了一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上板子)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在现场,执法人员并没有对大货车进行过磅、测量,那么,超限是怎么得出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