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瞅着2012年只剩下最后几天,2013年愈来愈近,一些公司员工算计起来自己的年假。由于元旦之后,2012年度的年假将被“清零”,有些公司员工选择在12月份突击休假。律师提醒各位劳动者,如果因某种原因未享受年假,员工可以领到3倍工资。
休年假扎堆 假期缩水
“休完今年的年假了吗?”元旦临近,“带薪年休假”成了很多公司员工讨论的热门话题。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供职的员工大都能依法享受到年假,而一些供职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私企的员工却遭遇年假缩水等问题。
去年8月,85后高校毕业生小岳到高新区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上班。工作满一年,小岳就能享受带薪年休假,今年10月份,小岳写书面报告向公司申请了5天的年假,和朋友一起出去旅游。小岳告诉记者,虽然公司规定员工能享受年休假,但有的员工却放弃了自己的年休假。“像销售部的同事,为了完成既定销售任务和目标,不得不放弃休假。他们放弃休假,公司也不会多给他们发放工资。所以,趁着有时间,我们同事都赶快打报告休年假。如果不休,过几天就作废了,也没有任何补偿。”
陈女士是一家公司的老员工,已经工作了十几年,按照规定能享受10天的年休假。陈女士原本打算在12月底连续休10天,用掉自己的年休假。但前几天,陈女士打报告申请休假,得到的答复却是,她仅能休5天。陈女士说:“公司解释,12月份申请休假的人太多,如果我一次休10天,影响公司正常运转,就批准我休5天。少了5天年假,就意味着多上5天的班。这样看,明年我就选择早点休假,不再等到年底突击休假了。”
未休年假 可领3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第四章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都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享受带薪年休假。
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伯生解释,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必须经职工本人同意。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意味着,员工能领到3倍工资。
一些在职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不愿为几天的年休假工资报酬而和用人单位闹僵,担心被单位“炒鱿鱼”。然而,一旦劳动者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则会找单位索要拖欠的年休假工资报酬。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张楚律师支招,平时,劳动者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签到簿、加班通知等,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微调查
超五成人不知“3倍工资”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然而,记者通过微博调查了50位网友,在受访的未休年假人群中,有57%的人对记者表示“不知道”。而部分“知道”的受访者也直言自己没拿过3倍薪水,原因是不想因为3倍薪水与单位叫板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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