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了解到,济宁市对2012年度市城区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1117份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其中995份申请材料符合条件,并予以公示。
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13年1月7日至1月13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或申请人,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资格有效期自公示
期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即将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共计250套,其租赁人从本次公示并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中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产生,摇号产生的租赁人再通过抓阄的方式确定租住房屋的具体位置。租赁人确定后自动放弃抓阄或不签订租赁协议或不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如再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重新申请。摇号和抓阄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列入公示名单的申请人要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如有更改应及时告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