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金乡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关注民生、关心弱势群体,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基金制度,共向7件执行案件的贫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基金22000余元,让生活贫困的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法院执行的温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金乡县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逐年增加,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执行难”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常常遭遇申请人一方是生活困难的残疾弱势、特困群体,而另一方被执行人又确无履行能力。为有效预防因执行不能而激化的社会矛盾,金乡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争取金乡县委、政府的支持,建立健全执行案件司法救助制度,给予特困申请人救济帮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真正实现公正司法、执法为民。 (刘静淑)
刘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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