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王心融)2016年至今,她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212件,年均结案超过550件,个人结案数量在全市范围内位列前茅;她所承办案件上诉率低,2017年改判发回率仅为0.68%,无超审限案件、无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在法院工作的27个春秋里,法官吴兰玲奔走在一桩桩案件的审理中,怀着对法律的敬仰与作为法官的使命感,始终作风扎实、业务精良,并在2019年1月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11月28日上午,记者在济宁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见到了法官吴兰玲,她正在审理一起房产经济纠纷的案件。耐心的引导,严谨的程序,不放过一丝细节……吴兰玲用铿锵有力的语气与强大的气场驾驭了整场庭审。
“大部分都是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商品房买卖一类的案子。”结束一整个上午的庭审后,吴兰玲告诉记者,她经手的案件一般都是像今天这样的民事案件,它们切身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虽然案子小,但是经常矛盾很深,“简单的案子,可能一次庭审都解决不了。因为有的老百姓可能一辈子只会打一回官司,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他的一生。因此要把每一个案件都当做大案要案来做。”
“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化解了一个纠纷。”
“当时我们告开发商违约,要求赔偿违约金。但不懂法,很多业主基本上都是法盲,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幸亏当时能得到吴庭长的帮助,在很短的时间内为我们追回了补偿。”28日上午,济宁市某小区业主冯先生告诉记者。
在2017年116名业主诉济宁某房产公司系列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中,除已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外,尚有几百户购房者,对该批案件的处理持观望态度,见机准备诉讼,若处理不好势必将产生不良的社会效果。面对这一情况,吴兰玲带领全庭干警,利用送达传票、庭前准备等有利时机,采取一对一、背靠背调解、重点突破等方法,逐渐消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分歧,最终该批案件大多调解或撤诉结案,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像这样的案件,吴兰玲遇到的还有很多。无论面对谁,吴兰玲始终保持亲和但讲原则的态度。但众口难调,即便吴兰玲自觉无愧无心,但仍然有群众不理解。“肯定也有委屈误解的时候,但是我觉得原因其实也是来自于个人水平的欠缺,包括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的欠缺,导致没有被老百姓理解。”
“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从事审判工作必须使自己具备正直的为人、中立的态度、公正的审判、平和的心态。”吴兰玲告诉记者,她始终认为廉洁自律是公正办案的根本,在这样的信念引导下,在工作生活中,十分注重慎独、慎微,处处自省、自警、自重、自爱,洁身自好,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利益案。
高负荷的工作,让吴兰玲放弃了休假的机会,近几年更是从没休过公休。据吴兰玲的同事介绍,每天吴兰玲几乎都安排了4、5个庭要审理,有的时候要开庭到晚上10点甚至更晚,第二天一早仍要准时到单位开展工作。但吴兰玲却告诉记者,她其实时不时“很开心”,“案件虽然小,但处理好了自己很欣慰,很开心。最开心的时候,就是解决了一个案子,化解了一个纠纷。”
“法条是冷的,但法官的心是热的。”
民事纠纷案件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时疏忽就可能导致矛盾激化。针对民事案件的特点,吴兰玲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不怕麻烦,甘于受累,不简单的一审了之,而是以女性特有的细心和耐心宣传法制、化解纠纷,用公平和正义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应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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