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强意识。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民警深刻认识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切实打牢思想根基。立足实际、丰富形式,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转变民警执法理念,增强规范执法自觉性,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建立长效练兵制度,加大对民警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护法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突出抓好法律法规和基础业务方面的培训,定期组织法制学习、案件点评、以案说法等活动,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完善办案制度促规范。完善执法办案审核制度,对执法办案中的每一个环节落实质量跟踪和检查,坚持层层把关审核,明确主办民警是第一责任人,案件办结后由该大队法制员对整个办案程序和案卷质量进行执法质量把关,由大队负责人把关签字后再移交法制科审核或考核。严格落实执法检查整改制度,巡警大队及时与法制大队沟通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积极研究具体解决措施,力争从源头上减少执法错误的发生。通过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确保办案环节和执法行为有章可循。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提质量。坚持把执法监督贯穿于执法活动全过程,建立完善案件审核监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警务公开制度,实现阳光作业。建立执法考评机制,严格按照执法责任制要求,定期对执法实践进行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逐步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化、规范化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民警执法档案,严格执行执法办案追究制,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在执法中出现问题的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处理,以强有力的措施促进执法办案质量的提高。(胡勇孔猛)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