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承诺
承诺负责人:王超
承诺内容:
1、积极争取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抓好民族村居重点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尽力帮扶少数民族发展种植、养殖产业。继续争取对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扶持,开展好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活动。
2、积极培育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建好少数民族村居、社区文化大院。搞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竞技水平。搞好民族小学调研,增强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的针对性、有效性。
3、认真开展好第1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搞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设。
4、进一步完善民族工作机制,对可能影响民族关系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日常监测,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领域的突发性事件。搞好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窗口建设。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体系。
5、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宗教工作网络和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区域协作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宗教工作新格局。
6、继续搞好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对未达标场所进行集中攻关,做好创建活动总结评估工作。继续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管理。
7、组织开展好第二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和“宗教慈善周”活动。认真开展宗教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8、继续抓好佛、道教乱建滥塑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回头看”,促进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9、开展廉洁从政示范教育,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族宗教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