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2013年全市企业年检工作目前已经正式启动。凡是2012年12月31日前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及非法人经营单位,包括: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所属经营单位、私营企业及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均应按规定在6月30日前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检验。
据了解,此次企业年检实行网上预审及书式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登录济宁红盾信息网申报网上年检,待原登记机关预审通过后打印书式材料报送至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年检窗口,进行书式审查。
企业应当在6月30日前向原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向原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延期30日。(记者 盖鸣霆 通讯员 裴忠华 魏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