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着力构建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造林绿化等林业建设主要指标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每年逐级、逐行业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作为部门单位和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和绿色生态济宁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明确责任、协同配合,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抓好落实。各级绿化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把造林绿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和落实造林绿化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安排造林绿化专项投资和工作经费。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市县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乡镇林业队伍建设。住建部门负责城镇规划区内绿化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交通、公路部门负责高速公路拦网内绿化和国省道、县乡道路沿线绿化;铁路部门负责铁路拦网内绿化;水利部门负责重点水利工程设施管理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的绿化、河渠堤坝绿化建设。农业、国土、税务、金融、保险等部门单位研究制定支持造林绿化的具体措施。广泛开展各级各类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宣传活动,大力普及林业科学技术、生态常识和法律知识,加强全民生态文明教育。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驻济部队等部门作用,广泛发动和组织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和创城工作,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绿色代表着生机、象征着希望。我们要牢牢把握春季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一以贯之地重视造林绿化,一抓到底地发展林业,积极主动植树增绿,全力投身到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中来,用辛勤汗水浇灌新枝绿叶,同心呵护蓝天碧水,携手共建生态宜居家园,为建设和谐美丽生态文明新济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