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济宁市渔业局了解到,为依法规范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行为,切实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开展本地市场无公害水产品和地理标志水产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
此次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检查重点包括: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产品或其包装上是否规范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 是否存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 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标志(含超范围用标)等不规范用标行为。另外,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检查重点包括: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证明; 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农产品地理标志是否将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结合使用;是否存在转让、买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和标志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标志(含超范围用标)等违规违法用标行为; 是否存在使用与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相似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造成消费误导的行为。
本次检查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无公害水产品和地理标志水产品标志管理现状,系统梳理标志推广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科学对策,不断完善无公害水产品和地理标志水产品标志监管机制。另外,集中开展无公害水产品和地理标志水产品标志使用宣传,强化获证单位依法用标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市场经营主体正确识别、选购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消费营造良好氛围。(记者 相启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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