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工作,增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近日,金乡县药监局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发放张贴工作。
及时发放“八不准”宣传品。结合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对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企业进行上门宣传,督促经营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八不准”宣传画。
提高经营企业责任人意识。在接待保健食品经营备案咨询、受理和现场核查时,向监管相对人宣讲《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八不准”》,明确要求经营企业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并严格按照“八不准”规定执行,落实好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消费者的监督。
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力度。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和消费警示等形式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的宣传,大力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创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化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张慧敏 寻甜甜)
程桂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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