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联考、统考和滥考现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布置课外作业;布置菜单式作业、阶梯式作业,使不同程度的学生选择性地做作业;任课教师要有学困生辅导计划;课堂教学不准拖堂压堂……为强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努力打造优质高效课堂,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修改,日前,汶上县教体局出台《汶上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细则(试行)》(汶教体字〔2013〕12号),对教师教学行为进行规范。
《细则》围绕“负担减轻、质量提升、师生幸福”总目标,以“重实际、抓实事、求实效”为原则,从教学计划、备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与批改、指导实验、辅导、课外活动、校本教研、学业考核、教学质量评价共十个方面对教师教学行为进行规范。
《细则》对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尤为关注,明确提出“课堂教学八不准”,强调不准拖堂压堂,不准私自调课、串课、控课,不准体罚学生和把学生驱出课堂,并实行课堂教学班级日志制度;强调适度控制课外作业总量,课外作业内容可根据学生实际进行分类,因人而异,分为选做题和必做题,坚决杜绝惩罚性作业、随意性作业、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小学生课外作业量,三至六年级每天不超过1小时,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布置课外作业;作业批改要保持一定比例的面批;教师要为课外活动创造条件,内容及形式包括学科兴趣小组活动、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及社团活动等;每个活动组由教研组或备课组确定辅导教师,至少每两周开展一次活动。;校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等功能室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
为确保实效,《细则》还特别规定,学校领导应掌握全校教师平时课堂教学情况,全面实施推门听课制度,校长和学校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评课30节以上;特别要求要加强考试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的规定》执行,杜绝联考、统考和滥考现象;县教研机构按照本《细则》每年10月份对全县中小学教学工作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教学视导评估,对各乡镇、各学校教学质量实行过程监测,过程监测结果计入各单位年终教学质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