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以建设“美丽兴隆”为目标,以整治“脏乱差”为重点,以建立完善的《村规民约》为抓手,坚持“政府倡导、村级实施、户为主体、群众参与”的原则,形成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群众生活习惯,不断创新环卫管理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力促农村环境状况得到根本改变。
强化领导,制定标准。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升格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由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总指挥,主抓具体工作。明确要求各商铺、居民院落的门前、院内,按“门前三包(卫生、秩序、绿化),院内达标”的规定,组织产权所有者进行清扫保洁,不得破坏绿化设施,砍伐绿化苗木;农户必须将生活垃圾自行倒入村内设立的标准垃圾池,由保洁人员统一处理,严禁将垃圾随意丢弃或倒入坑塘;严禁农户在房前屋后及四周堆放“三大堆”,棉柴、柴草要在无碍公共卫生、公共交通、公共环境的自家位置码放整齐。
细化措施,奖惩结合。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由保洁公司、村低保户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建议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本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村规民约,在村规民约中要明确相关奖罚措施,每户每月可收取10元的环境卫生保证金,监督小组对环境卫生状况每天检查,凡达到整治标准的农户,卫生保证金次月不再收取,未达到整治标准,卫生监督小组将通知村民理财小组扣除该户本月卫生保证金,并再次按标准收取。镇环卫办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扣罚的保证金全部用于奖励监督小组及实名举报者。
加强宣传,狠抓落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关键在基层,基础在农民,为此必须进行广泛宣传。兴隆镇录制宣传带利用喇叭、宣传车等方式营造整治氛围;发放《兴隆镇关于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倡议》、《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明确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大张旗鼓的宣传,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激发农村干部群众讲究卫生,主动参与的自觉性,形成强大声势,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在思想上、在行动上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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